1.防御性驾驶的产生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出现了防御性驾驶理念。1952年美国人哈罗德·史密斯( Harold Smith)根据防御性驾驶理念,创办了全美首个防御性驾驶人培训机构,开设了防御性驾驶培训课程。此后,数以百万计的汽车驾驶人在防御性驾驶培训中受益,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总的交通事故率下降40%左右,有些经过防御性驾驶培训的公司,交通事故率甚至下降了70%以上。哈罗德·史密斯的防御性汽车驾驶培训获得了成功,因而被许多国家关注,防御性驾驶培训课程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全球近60个国家推广应用。
2.防御性驾驶在我国的推广在我国,防御性驾驶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已经有多年的历史。1997年我国的有关专业期刊出现了防御性驾驶的文章,2010年出现了有关防御性驾驶的专业书籍。
2011年9月5日交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明确规定了要在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中进行“防御性驾驶方法及不安全驾驶习惯纠正”的培训教育,并且把防御性驾驶的通用规则及防御性驾驶方法列入教学内容。这标志着我国首次将防御性驾驶技术列入职业驾驶员再教育的必修项目。
2012年5月9日福建省交警总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决定在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驾驶安全理论知识考试)、科目三考试(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防御性驾驶技术考试内容,该规定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具体的考试内容,科目一新增了40道单选题、20道判断题;科目三增加了10项防御性驾驶技术考试评判标准。这标志着防御性驾驶理论和技能首次纳入我国部分地区的汽车驾驶证考试之中。
2014年7月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大客车驾驶人培养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决定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各选取1~2所具备资质的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培养学习期间,试点院校应安排防御性驾驶体系教学和考核。
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开展的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17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将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学制不少于3年,在第1年进行专业基础课教学时,就应该注重防御性驾驶知识的教学和素质培养。
近年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开展了防御性驾驶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针对防御性驾驶,从人体生理和心理层面,探讨了防御性驾驶的危险感知方法,以及与防御性驾驶相关的决策反应技巧,以便为提高我国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驾驶素质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指导。
目前,我国的防御性驾驶学习训练,不仅是职业驾驶人的必修课,而且也越来越多地引起了私家车驾驶人的重视。尤其是泉州高速交警拍摄的“防御性驾驶技术”视频教学片在网络的广泛传播,防御性驾驶技术已经被许多人所知晓。人们需要通过学习来了解和掌握防御性驾驶技术,补上防御性驾驶这一课。这样一来,我们的驾驶技术便会迈上一个台阶,行车安全便会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