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一种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子以赔偿。 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 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1)交强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 已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且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 (2)交强险和其他车险的区别 见表8-3。
(3)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额 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全国各地实施统一标准,见表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