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警告系统包括带城市制动功能的碰撞警告系统和带城市制动功能的行人警告系统。 在带有选装配置具有停车和起步功能的主动定速巡航控制系统的车辆上,也使用定巡航控制系统的雷达传感器来控制碰撞警告系统。 在可能存在碰撞危险的情况下系统会向驾驶员发出警告。在此首先通过视觉信号发出预警,提示驾驶员注意相关情况。情况进一步恶化时,通过视觉和声音信号发出严重预警,此时,驾驶员迅速采取行动尚可避免发生碰撞。 显示说明如下。 (1)预警。 车辆符号以红色亮起;增大车距,必要时制动。
(2)严重警告1。
车辆符号以红色闪烁并发出声音信号;要求通过制动器进行干预,必要时避让绕行。
(3)严重警告2行人符号以红色闪烁并发出声音信号;要求通过制动器进行干预,必要时避让绕行。
可在中央信息显示屏中的“智能型安全系统”菜单内配置碰撞警告系统的预警时刻。
智能型安全系统按钮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