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很多车主认为自己有所谓的“全险”,为避免争执或觉得麻烦,会主动或被动地承担更多的责任,甚至全责。这个在小事故中可以,但是应切记,在人伤事故或比较严重的财产事故中,勿将非自己的责任承担在身,否则日后可能会很麻烦。 (1)麻烦一: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的医疗费报销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为基础,但是现在的以药养医政策及忠者本人和家属强烈的用好药意愿,遣成事故后会有很多医药费是部分保险公司不认可的,也就是常说的自费药部分,这个对于一般车主来说,损失是比较大的。过度医疗部分、精神损失抚慰金都是保险索赔时的难点,以及误工费、陪护费等费用。 (2)麻烦二:丧失主动权 事故中很多情况随事件的发展让当事人无法提前预料,最常见的是,事故认定书没下达的时候,双方还有所顾虑,但事故认定书一旦写你全责,对方会变得“硬气”很多,有理没理的要求也会逐渐增多,最终导致双方翻脸,但事故认定书上已经写上你全责,想再改就非常麻烦了。 3)麻烦三:刑事责任 这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一且遇上,那就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例如,事故发生后,对方脑部受伤,脑外科手术后伤者还有很多问题需要面对,依然存在死亡风险,比如伤后一个月内进行性神经损害症状可能会加重,甚至颅内高压或其他脑病会出现,如果发生迟发性脑栓塞,生还的可能性就小了,一旦是事故原因造成死亡,那就够得上交通策事罪的底线。 所以作为普通车主,未达到很专业水平时,千万不要随意承担责任,很多事是你一开始没有经验确定其后续的发展状态的,该坚持的事情一定要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