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右翻撞倒行人

来自:剧烈点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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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再现2018年8月16日16时33分许,天气晴朗,烈日当空,滚烫的沥青路面上刘某驾驶着一辆厢式货车驶来,从货车发动机沉重的轰鸣声中可以感觉到这是一辆满载货物的汽车。如图18-1所示,当厢式货车到达路口左转弯时,车身向右侧翻,高大的车身在倾翻时撞倒了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行人冯某,随后冯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行人冯某死亡,厢式货车驾驶人刘某受伤,厢式货车及其装载货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责任认定厢式货车驾驶人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厢式货车驾驶人刘某所在物流公司的资任,依法追究刘某所在物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的领导责任,依法追究刘某所在物流公司安全员周某的管理责任。 3.案例点评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存在储气筒排污阀漏气、右前轮制动失效等故障,严重影响车辆的制动强度和制动可靠性。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核载13.105吨,案发时实载39.6吨,在严重超载的情况下,大大降低了车辆的制动效能。刘某驾驶技术状况不良、严重超载的厢式货车,在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向右側倾翻撞倒人行道内的行人冯某,致冯某死亡,财产所示巨大,事故损害后果严重,应该依法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悲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厢式货车驾驶人刘某所在的物流公司违反了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刘某所在的物流公司处35万元的罚款。 厢式货车驾驶人刘某所在的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领导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徐某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厢式货车驾驶人刘某所在的物流公司的安全员周某对肇事车的技术状况以及货物装载监管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由物流公司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周某进行处理。 4.特别提示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车辆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不良、车辆严重超载、驾驶人操作不当三个方面。 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不良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厢式货车的储气筒排污阀漏气,这会影响储气筒的额定气压,汽车会因储气筒气压不足而导致制动不灵;二是厢式货车右前轮制动失效,当右前轮制动失效时,不仅会减小汽车总的制动力,还会导致汽车制动时跑偏。如图18-2所示,假如汽车所有车轮制动状况良好,当驾驶人踩下制动踏板时左右两侧车轮产生的制动力是对等的,汽车会沿着原来的正直方向减速或停车。
如图18-3所示,假如右前轮因割动失灵而不产生制动作用,其他3个车轮的制动性能良好,当驾驶人踩下制动踏板时,虽然驾驶人用双手紧握方向盘让前轮保持直线行驶的状态,但是,汽车却会自动地向左跑偏。因为,在汽车的某一个车轮制动失灵的情况下,汽车左右两侧产生的制动力就不对等了,于是汽车就会朝着制动力较大的一侧驶去。 以上分析表明,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因右前轮制动失灵,即便是在直线行驶的状态下,刘某踩下制动踏板,汽车也必然会出现向左跑偏的倾向,况且刘某当时还在向左打方向。 在案发时,刘某不仅踩下了制动踏板,而且还在向左转动方向盘,在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下,汽车将会出现过度转向的趋势。正常情况下,踩下制动踏板,将方向盘向左转动一定角度保持不变,汽车的转弯半径就会保持不变。在右前轮制动失灵的情况下,踩下制动踏板,将方向盘向左转动一定角度保持不变,汽车的转弯半径会逐渐变小,这种现象就是过度转向。具有过度转向特征的汽车,在转弯的过程中,容易朝着与转向相反的方向侧翻,这也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与过度转向对应的是不足转向。在右前轮制动失灵的情况下,踩下制动踏板,将方向盘向右转动一定角度保持不变,汽车的转弯半径会逐渐变大,这种现象就是不足转向。 综上所述,在汽车的某一个车轮制动失灵的情况下,尤其是某一个前轮制动失灵的情况下,不仅会造成汽车总的制动力减小,而且会让汽车出现过度转向或不足转向,从而导致汽车的转向操纵性能变坏。这表明汽车的制动性能和转向性能是有关联的。 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核载13.105吨,案发时实载39.6吨,实载大约是核载的3倍,属于严重超载。汽车的制动系统是按照正常装载设计的,在严重超载的情况下制动时,制动系统所能提供的摩擦力将无法阻止车轮转动,这就是严重超载时车辆制动不良的原因。 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重心本来就高,况且案发时刘某驾驶的厢式货车又处在严重超载的状态。如图18-4所示,汽车装载的货物越多,汽车的重心就越高,汽车的侧向稳定性就越差,当汽车转弯时会产生离心力,在离心力的作用下,汽车就会侧翻。本案的发生就是由于厢式货车转弯时产生了离心力,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导致了汽车侧翻。
木案中厢式货车的侧翻与制动系统技术状况不良有关,与车辆严重超载有关,与驾驶人刘某对车辆的操作不当也有关。假如刘某在车辆靠近路口之前就降低车速,在转弯时用低速挡行驶,以避免在转弯的同时踩刹车踏板,汽车就不会翻车了;假如刘某在转弯之前降低车速,合理把握转向时机,向左打方向时早打慢打,汽车转弯时产生的离心力就会减小,汽车就不会翻车了;在向左打方向的过程中,感到车身向右倾斜时,假如张某随即适当向右回转方向盘,汽车就不会侧翻在右侧的人行道上了,行人冯某就不会被撞身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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