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时法与德的抉择

来自:曲终人散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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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再现事情发生在某年3月5日下午2点40分左右,如图7-2所示,在一座交通流量较大的公路桥上,A车跨越车道实线,从左侧的车道穿过中间的车道,紧接着又要变更到右侧的车道。


如图7-3所示,右侧车道内的B车没有减速避让,致使A车首次向右变更车道未能如愿,只好驶回原车道。
图7-4所示,随后A车又一次由中间车道驶向右侧的车道。在向右变更车道的过程中,A车与B车接触,不幸四轮朝天翻车。
2.责任认定A车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3.案例点评B车的车载行车记录仪显示了本次交通事故的全过程,当行车记录仪的这段视频在互联网上出现之后,引发了许多网友的热议,一些媒体也进行了报道,话题围绕着法律与道德的评说、路权原则与安全原则的争议。 用路权原则评判,A车在实线路段变更车道,违反了交通标线的规定。用安全原则评判,A车强行变更车道违反了车辆驾驶的安全操作规程。因此,A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分歧主要指向B车,一些网友认为B车驾驶人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假如B车当时减速避让,也就不至于发生这起交通事故了,有人对B车驾驶人的道德水准提出了质疑。 人们的以上争议,反映了路权原则与安全原则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应用。A车驾驶人不仅违反了路权原则,而且违反了安全原则,理应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责任。B车属于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不存在违反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的问题,因此,不应当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责任。 4.特别提示由于A车突然强行变更车道,让B车来不及采取减速避让措施;即便是B车当即紧急制动,也很可能会引发后车追尾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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