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再现如图7-1所示,在同方向有三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正值交通高峰期,A车强行向右变更车道,其右后方的C车驾驶员赶紧一脚急刹车,险些与A车相撞。A车紧接着又向左变更车道,由于打方向过猛,B车躲闪不及,致使A车的左后角与正常行驶的B车的右前角相撞,造成A车、B车不同程度的损坏。
2.责任认定A车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B车属于正常行驶,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3.案例点评本案例中,车辆在交通流量大的公路上行驶,A车两次强行变更车道,其目的是超越前方的B车。第一次向右变更车道的时候,没有确保右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C车的行车安全,幸亏C车的驾驶人采取避让措施及时,果断紧急制动才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A车的驾驶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这种强行变道行为的潜在危险,执意要从B车的右侧违规超车,由于超车空间有限,不能保持与被超车的纵向和横向间隔,导致了第二次向左变更车道时,与B车发生了碰撞事故。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从前车的左侧超越。A车违反了机动车超车必须从前车左侧超车的行车规则,在交通拥挤、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不顾交通安全,强行变更车道超车,最终酿成了交通事故。因此,A车的驾驶人应当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B车属于正常行驶,不存在过错,B车驾驶人无交通事故责任。
4.特别提示车辆在交通拥挤的道路上行驶,交通情况复杂,大家都遵守通行规则,才能有正常的交通秩序,才能确保交通安全。轿车A的驾驶人忽视了道路上的客观情况,片面追求行驶速度,只想到自己怎样能跑得快一些,这样就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忠,同时交通事故要花费时间,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这真是欲速则位,处理也扰乱了道路上的行车秩序,增加了其他车辆的行车风险。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要话费时间,还要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这真是欲速则不达。
从前车的右侧超车是违反超车规则的,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违反超车规则的一方,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该案例还提示人们,变更车道时,务必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因为并线而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