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救伤员,报告情况 尽快将伤员和其他乘员撤离至路边,组织抢救(见图5-9),同时立即用紧急电话向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中心控制室报告,报告紧急电话的编号、事故地点、事故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伤亡情况、车辆牌号、车种、驾驶人姓名等情况。在救护车未到前,可让后面的车送危险伤员去医院。应注意的是:不得随意站在路中间(特别是另一方车道)拦车,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2)保护现场 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避免现场遭到破坏,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3)保险车辆的处理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除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外,还要尽快通知保险人。 (4)防止出现连环事故 高速公路上车辆速度快,驾驶人警惕性低,所以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就会导致连环事故的发生,如图5-10所示。因此,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辆事故或事故后,应采取有效防范指施,防止连环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