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车道偏离报警系统至少应具有下列功能。 ①监测系统状态,包括系统故障、系统失效、系统的开/关状态(如果有开关)。 ②向驾驶员提示系统当前的状态。 ③探测车辆相对车道边界的横向位置。 ④判断是否满足报警条件。 ⑤发出报警。 2.操作要求①当满足报警条件时,系统应自动发出报警提醒驾驶员。 ②乘用车最迟报警线位于车道边界外侧0.3m处;商用车最迟报警线位于车道边界外侧1m处。 ③当偏离速度01.0m/s时,最早报警线距车道边界内的最大距离为1.5m。 ④当车辆处于报警临界线附近时,系统应持续报警。 ⑤尽可能减少虚警的发生。 ⑥系统应在规定的最低车速下正常运行。
3.可选功能①系统可配备开/关装置,以便驾驶员随时操作。
②系统可检测抑制请求信号以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报警。例如当驾驶员正在进行转向、制动或其他更高优先级的操作如避撞操作时,系统抑制请求生效。
③当报警被抑制时,系统可通知驾驶员。
④系统可对本车速度进行测量以便为其他功能提供支持,例如当本车速度低于规定的最低车速时抑制报警。
⑤当仅在车道的其中一侧存在可见标线时,系统可以利用默认车道宽度在车道的另一侧建立虚拟标线进行报警,或者直接提示驾驶员系统失效。
⑥报警临界线的位置可在报警临界线设置区域内调整。
⑦弯道行驶过程中,考虑到弯道切入操作行为,系统会将报警临界线位置外移,但绝不可越过最迟报警线。
⑧若仅采用触觉报警和(或)听觉报警方式,则报警可设计为具有车辆偏离方式提示的功能,如可采用生源位置、运动方向等手段,否则,就需要利用视觉信息以辅助报警。
⑨系统可抑制附加的报警,以避免因报警信息过多而烦扰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