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再现如图14-1所示,一辆轿车在绿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弯。与此同时,一辆摩托车在红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弯,与左侧左转弯的轿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被撞的摩托车没有号牌,摩托车驾驶人没有驾驶证。交叉路口的视频监控记录了事故的经过,碰撞事故发生时,轿车驾驶人没有停车查看事故现场,而是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警方利用视频监控,很快找到了事故中的轿车。
2.责任认定轿车驾驶人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承担木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3.案例点评本案中的摩托车在红灯亮时进入交叉路口左转弯,违反了信号灯的通行规定,且摩托车驾驶人无驾驶证,摩托车无号牌。轿车是在绿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弯的,属于正常行驶,为什么轿车驾驶人还要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本起交通事故由过路的现场目击人报警,轿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立即停车报警,而是驾车离开了现场,尽管摩托车闯红灯是造成本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是,轿车驾驶人属于策事后驾车逃逸,无论轿车驾驶人事后有无自首情节,都要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4.特别提示假如轿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立刻停车报警,责任的划分将会颠倒过来,摩托车驾驶人就会承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人只会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