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探头”令人毛骨悚然

来自:昨天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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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再现如图5-11所示,东西方向左转弯信号灯为红灯,一辆轻便摩托车由右转弯车道进入路口左转弯。当轻便摩托车到达路口中心时,东西方向直行信号灯绿灯亮起,一辆大客车缓慢起步进入路口。在大客车右侧的右转弯车道内,一辆直行的小轿车正好赶上绿灯放行,小轿车刚刚进入路口,就被左转弯的轻便摩托车挡住了去路。虽然小轿车驾驶人立刻踩下了制动踏板,还是未能避免小轿车与轻便摩托车发生相撞,碰撞使得小轿车和轻便摩托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幸亏小轿车和轻便摩托车的行驶速度都不是太快,两车人员才没有大碍,只是轻便摩托车骑行人受了皮外伤。


2.责任认定轻便摩托车骑行人、小轿车驾驶人分别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3.案例点评本案中,轻便摩托车骑行人、小轿车驾驶人双方均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轻便摩托车骑行人违反了交通信号灯的通行规定,在左转弯信号灯为红色灯光时候,由右转弯车道违规进入路口左转弯;小轿车驾驶人违反了导向车道的通行规定,在右转弯导向车道违规直行通过交叉路口。以上两车同时存在着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恰逢大客车遮挡了两者的视线,因而才让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由偶然变为必然。 4.特别提示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由多种多样的原因造成,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各种因素的巧合,必然会酿成交通事故。严格遵守通行规则,才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本案中的小轿车驾驶人属于遭遇“鬼探头”的危险处境。在视线被遮挡的情况下,突然有车辆或行人从视线盲区中冒出来,阻挡了车辆行驶的去路,“老司机”把这种危险情况称为“鬼探头”。说起“鬼探头”,许多驾驶人都心有余悸,特别是车辆行经交叉路口时,更要提防突然出现的“鬼探头”。 如图5-12所示,南北方向为交通流量比较大的道路,绿灯亮时,由南向北的直行车辆A车、B车同时起步进入交叉路口。随后驶来的C车正好赶上绿灯,C车未经减速,便直行进入交叉路口。面对红灯的轻便摩托车由东向西直行进入交叉路口,先后躲过了A车、B车,然后继续向西行驶。由于A车、B车的遮挡,C车驾驶人事先没有发现右侧驶来的轻便摩托车,结果C车与轻便摩托车发生了侧面撞击,致使骑车人遭受重伤。
关于这起交通事故的裁定,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轻便摩托车在红灯亮时进入交叉路口,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规定,应该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轿车C通过交叉路口,车速过快,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C车驾驶人感到自己有点冤枉,当他发现横向违规驶来的轻便摩托车时,立刻采取了紧急制动的避让措施,因此才把交通事故的损害降到了最低程度。确实,在存在视线盲区的情况下,轻便摩托车的突然出现,让C车驾驶人很难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鬼探头”让汽车驾驶人防不胜防。开车不可疏忽大意,稍有大意麻烦就会接踵而来。尤其是遇到鬼探头的情形,会让你立刻吓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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