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是事故的前奏。为避免因违法而导致事故,驾驶人在上路之前先做一次把脉问症,以交通法规对照、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如图4-1所示。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七种类型。
(1)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 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属于指挥信号灯,通过红灯、绿灯、黄灯的交替,指挥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止或者等待,如图4-2所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在停车线以内等候,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如图4-3所示。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人行横道信号灯 人行横道信号灯由红、绿两色灯光组成,没有黃色警告灯。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3)车道信号灯 车道信号灯一般安装在需要单独指挥的车道上方,只对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辆起指挥作用,其他车道的车辆和行人仍按规定信号通行。
1)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内的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2)红色又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内的车辆通行。
(4)方向指示信号灯 方向指示信号灯是指挥机动车行驶方向的专用指示信号,通过不同的箭头指向,指示机动车直行、左转或者右转。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向左、向上、向右箭头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5)闪光警告信号灯 闪光警告信号灯又称为黄色闪烁信号灯。黄色,无图案,工作状态持续闪烁,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谨慎通过,一般设在有危险的路口或路段,以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6)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又道口信号 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信号灯,是按照铁路系统的标准设立的,并不属于《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国家标准规范的范围。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又道口的信号灯使用了红灯和白灯两种,而不是红、绿、黄灯。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