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容量表达了在汽车充电系统失效时,蓄电池作为唯一电源能为照明和点火系统等用电设备提供25A恒流的能力。 根据GB 5008.1—91规定:充足电的蓄电池在电解液为(25±2)℃条件下以25A恒流放电至单格电池平均电压降到1.75V时的放电时间称为蓄电池的储备容量,单位为分钟(min)。 国家标准规定:12V、45A·h蓄电池在电解液温为25℃的室温条件下以25A恒流放电,蓄电池端电压维持在10.50V(单格电压1.75V)以上的时间不得少于67min。
储备容量表达了在汽车充电系统失效时,蓄电池作为唯一电源能为照明和点火系统等用电设备提供25A恒流的能力。 根据GB 5008.1—91规定:充足电的蓄电池在电解液为(25±2)℃条件下以25A恒流放电至单格电池平均电压降到1.75V时的放电时间称为蓄电池的储备容量,单位为分钟(min)。 国家标准规定:12V、45A·h蓄电池在电解液温为25℃的室温条件下以25A恒流放电,蓄电池端电压维持在10.50V(单格电压1.75V)以上的时间不得少于67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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